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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寒亭区分局工作职责

(一)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行政规章。
(二)依法监督管理药品生产、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,监督实施处方药、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,对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初审上报。
(三)监督抽查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。监管药品流通市场和中药材集贸市场,依法查处制售假、劣药品和违法生产、经营、使用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。
(四)依法实施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,依法查处违法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。
(五)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。
(六)承担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、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职能。
(七)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当地党委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